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在全面公开的基础上,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修改及"放、管、服"改革的推进,及时调整完善并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大力推动市县两级政府及工作部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全面公开、集中展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及时动态更新,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
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加强各级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与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和应用,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健全和实行首问负责、实时公开、全程监察等服务公开制度,全面公开办事服务流程、期限和结果,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以及办事所需的证件、资料和监督方式等,实现办事服务全过程公开、全流程监察。
进一步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以稳定市场预期为目标,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政策公开力度,及时公布支持"双创"、培育发展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深挖内需潜力、优化产业结构、扩大对外开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扩大传播范围,提高知晓度。对公开的重大政策,要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在政府网站开设专栏、设立微博微信专题、出版政策及解读汇编等方式集中发布,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
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对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重点工作,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
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专栏的建设情况;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细化“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及时完整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信息。深化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的公开,以公开推动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促进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实。
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专栏的建设情况;重点围绕城市基础设施、节能环保、农林水、土地整治等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政府投资项目,推进审批、核准、备案等项目信息的公开;公开项目基本信息和招投标、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管理、合同履约、质量安全检查、资金管理、验收等项目实施信息。
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息公开。研究起草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息公开的意见。推动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透明运行,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积极公开交易活动的技术标准、交易流程、操作规程和现场管理制度,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推动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在全市范围内互联互通。
公共服务信息公开专栏的建设情况;推进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定期公开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待遇支付情况和水平,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和收益情况等信息;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公开招录咨询、申诉渠道、重大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公开,加大学校财务公开力度;深化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重点公开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信息,全面公开各类医疗机构的服务、价格、收费等信息。
重点推进国有企业、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专栏的建设情况。做好环境重点监管对象名录和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公开,加大环境执法检查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力度;加强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应对情况及调查结果。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公开,依法公开监测、抽检和监管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
社会组织信息公开专栏的建设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结果、查处结果等信息;制定社会组织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推动服务、收费事项公开;公开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名称、经营地址、资质状况等基本信息;推动慈善组织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