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创业载体资助
资助内容:落实《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与发展的意见》等有关鼓励和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的政策,鼓励和支持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服务平台建设和发展。加大对孵化器、众创空间及星创天地内在孵企业的培育和扶持,帮助在孵企业加速成长。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加快推进产业共性和公共技术联合攻关,围绕产业链加速培育和孵化一批产业配套型科技企业。
支持条件: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原则上为经市科技局认定的,申报和认定按照《郴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等文件执行。在孵企业也必须为经认定后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内的在孵企业。
补助额度:10万元-50万元
联系方式:07352888243
申报地址:http://kjj.czs.gov.cn/
表格下载:申报系统直接填报
科技人才创新创业资助
资助内容:支持企业组建的科技人才团队开展技术研发,以及通过开展产学研引进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来我市开展各类创新创业活动。
支持条件:科技人才团队负责人原则上应主持或承担过省部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创新成果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在自然科学等领域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
补助额度:
联系方式:07352887742
申报地址:http://kjj.czs.gov.cn/
表格下载:申报系统直接填报
知识产权(专利)资助
资助内容:主要包括国内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授权资助;国外专利申请资助;发明人资助;部分发明专利维持年费资助;专利破零企业资助;国内发明专利引进资助;专利权质押贷款资助;国家、省政府专利奖配套奖励资金等。
支持条件:
(一)国内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授权资助;国外专利申请资助申报条件:
1.补助对象为专利权人;
2.已授权的国内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已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发明专利申请;或者已授权的国外专利;或者PCT方式申请国外专利,已进入国际阶段。
符合上述条件,申请人可在获得专利授权、进入实质审查阶段或进入国际阶段后12个月内提出资助申请。《办法》印发之日前授权的专利,按照原《郴州市专利资助办法》(郴知发〔2012〕9号)执行。
(二)发明人资助申报条件
1.资助对象为授权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
2.该专利为授权国内发明专利、或者国外专利、或者PCT方式申请国外专利已进入国际阶段。
符合上述条件,申请人可在发明专利获得授权或进入国际阶段后12个月内提出资助申请。《办法》印发之日前授权的专利,按照原《郴州市专利资助办法》(郴知发〔2012〕9号)执行。
(三)部分发明维持年费资助条件
1.该发明专利即将失效,不及时缴纳年费将难以补救;
2.该发明专利所有权人缴纳年费经调查确实存在困难。
(四)专利破零企业资助条件
1.资助对象为未申请过专利的辖区内企业;申请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该共同申请人都从未申请过专利;
2.该企业提出的专利申请由在郴州市行政辖区内有固定经营场所的专利代理机构(含本地注册机构、分公司、办事处)代理;
3.该企业申请的专利地址在郴州市辖区内;
4.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已经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并缴纳了专利申请费。
符合上述条件,申请人可在缴纳专利申请费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资助申请。
(五)国内发明专利引进资助条件
1.补助对象从市外引进国内发明专利的市辖区企事业单位;
2.已办理专利著录项目变更手续;
3.引进的发明专利在本地实现转化运用;
4.该发明专利在审核拨付资金时仍然有效。
符合上述条件,申请人可在办理专利权转移登记手续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资助申请。
(六)专利权质押贷款申报条件
1.补助对象为成功实施专利权质押融资的市中心城区内企业;
2.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按期付息还贷,没有发生过不良信用记录;
3.企业既是融资合同的借款人,又是出质专利的权利人。
符合上述条件,申请人可在专利权融资资金到位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资助申请。
(七)国家、省政府专利奖配套奖励资金申报条件
1.奖励对象为辖区内的专利权人;
2.该专利权人专利项目荣获国家专利奖;或省政府专利二等奖以上的奖项。
资助额度:
(一) 国内授权专利资助/国外专利申请资助
1.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按每件40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采用分段资助方式: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凭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或正式收据复印件,按每件1000元的标准予以资助;发明专利授权后,再按每件3000元的标准予以资助。国内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按每件4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
2.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和巴黎公约途径提出的国外专利申请,在国外完成国家(地区)公布或正式获得授权的,每件每国家(地区)资助1万元,资助总额不超过5万元。(此项已享受国家或省级资助的,本项资金不再重复资助)
(二)发明人资助
授权发明专利的第一发明人资助3000元。
(三)部分发明专利年费资助
对由于没有按时缴纳年费将要失效的发明专利进行动态监测,对缴纳年费存在客观困难的专利权人,经调查研究核实后予以资助。
(四)专利破零企业资助
辖区内的“零专利申请”企业由在郴州市行政辖区内有固定经营场所的专利代理机构(含本地注册机构、分公司、办事处)代理申请专利,且申请人地址在郴州市辖区内,给予企业每个发明专利2500元、实用新型专利500元代理服务费用资助。
(五)国内发明专利引进资助
辖区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从市外引进的国内发明专利(已办理专利权变更手续),经确认在申报时效内,该发明专利与本单位的主导产品关联度密切并在本地转化运用的,对引进总量达到10-19件、20-29件、30件及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分别给予2万元、4万元、6万元一次性经费资助。
(六)专利权质押贷款资助
对成功获得专利权质押贷款到位的市中心城区内企业,按其专利权质押贷款金额的1%给予评估费资助,同一企业年度资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七)政府专利奖
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的获奖者一次性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的奖励;对获得省政府专利特别奖、一等奖、二等奖的获奖者一次性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奖励。
联系方式:郴州市苏仙区中行路11号市科技局知识产权管理与运用科 0735-2890361
申报地址:郴州市苏仙区中行路11号市科技局知识产权管理与运用科503室
表格下载:http://kjj.czs.gov.cn/
资助内容:专利权质押贷款
补助条件:
1.补助对象为成功实施专利权质押融资的市中心城区内企业;
2.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按期付息还贷,没有发生过不良信用记录;
3.企业既是融资合同的借款人,又是出质专利的权利人。
符合上述条件,申请人可在专利权融资资金到位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资助申请。
补助额度:对成功获得专利权质押贷款到位的市中心城区内企业,按其专利权质押贷款金额的1%给予评估费资助,同一企业年度资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联系方式:郴州市苏仙区中行路11号市科技局知识产权管理与运用科 0735-2890361
申报地址:郴州市苏仙区中行路11号市科技局知识产权管理与运用科503室
表格下载:http://kjj.czs.gov.cn/
资助内容:政府专利奖
资助金额:金奖5万,银奖3万
申请主体:在郴州市行政区域内实施并产生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中国专利所有权人
申请条件:
1.申报人应是在本市注册或者在本市工作的专利权人,或者对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其他专利权人;
2.申报评奖的专利为有效专利;
3.该专利已在郴州市内合法实施两年以上并取得显著效益;
4.该专利权属关系清楚,无法律纠纷;
5.该专利不处于专利权无效宣告程序中;
6.该专利未曾获得中国专利奖、湖南省专利奖或郴州市专利奖。
联系方式:郴州市苏仙区中行路11号市科技局知识产权管理与运用科 0735-2890361
申报地址:郴州市苏仙区中行路11号市科技局知识产权管理与运用科503室
表格下载:http://kjj.czs.gov.cn/